济民制药“惹的祸”
基金净值大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基金投资的股票市值出现大幅度下降,中来股份成立的专项小组于2021年1月7日晚间至1月8日首次从基金管理人处获取了从2019年11 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每月末的《基金资产估值表》,由此获得具体持仓信息。
原来,在整个投资运作期间,腾龙1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603222,股吧)(603222.SH);腾龙4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持有博济医药(300404,股吧)(300404.SZ)、奇信股份(002781,股吧)(002781.SZ)和荣科科技(300290,股吧)(300290.SZ);正帆1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持有博济医药、奇信股份和荣科科技;正帆2号基金先后重仓了济民制药、博济医药,持有荣科科技。
中来股份的公告显示,“济民制药自2020年12月16日连续10个交易日跌幅10%,从2020年12月15日收盘价41.79 元/股跌至2020年12月31日收盘价13.52元/股,12 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为67.65%,其他股票亦出现了亏损,且上述基金产品在投资过程中使用了杠杆工具,从而造成基金净值大幅下降,当月亏损97.18%。”
持仓股票暴跌,再加上使用了杠杆,也难怪上述基金会在12月份出现如此巨大的跌幅。
但是,上述私募基金为何会如此重仓济民制药,确实是一个蹊跷的现象。
上述中来股份相关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四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中均约定预警线和平仓线为基金份额净值低于0.85元及0.80元。当基金份额净值低于或等于止损线时,管理人须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出止损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基金持有的全部非现金类资产进行不可逆变现,本基金终止并进入清算流程。“但是,上述几只私募基金并没有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导致中来股份的巨大损失。”
中来股份的公告显示,上市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即首次提出全额赎回申请,“之后基金管理人一方面以巨额赎回会引发产品净值出现大幅亏损为由不确认赎回申请,另一方面从2020年5月开始直至2020年12月底,进行了多次换仓,并未将减仓或平仓后的资金用于公司赎回,亦未通知公司。”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风险比例不得超200%,上述中来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根据净值报告,多只产品曾超过上述比例,而没有任何避险动作。“公司多次通过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基金管理方递交了全部所持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管理方以公司赎回金额大,短期内集中抛售会导致市场波动,造成本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损失为由,没有实施赎回操作。”
承诺人或被追诉责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中来股份的公告中有一条,即“自然人李萍萍、李祥为上述基金产品的差额补足担保义务人,李萍萍、李祥于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二人对公司认购的腾龙1号基金、正帆1号基金、正帆2号基金合计15000万元做出承诺:保证公司能够收回本金并获得年化10%的投资收益,若基金未来向公司分配的总金额(包括期间分红、份额赎回所得、清算分配等全部收入)低于公司投资本金并加计年化10%收益,则差额部分由李萍萍、李祥以现金补足。”
如此巨大的类似保底承诺的责任,李萍萍、李祥二人当时为何会愿意主动承担风险,目前尚无法知晓。而且,现在不仅没有年化10%的投资收益,中来股份买的4只基金还出现亏损严重,李萍萍、李祥二人能否承担起如此高额的损失补偿,也尚是未知数。
上述中来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委托律师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拟向差额补足义务人李萍萍、李祥提起诉讼或仲裁。”
按照中来股份的说法,私募基金未能严格履行合同止损条约,才导致此后的巨额亏损。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包括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错综复杂的集团化运作、资金池运作、利益输送、自融自担等,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业风险逐步显现。
2021年1月8日,为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
此次,中来股份的业绩因理财产品“踩雷”而被动遭殃,再次凸显了私募基金监管的重要性,为未来私募投资产品的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再一次敲响警钟。
对于后续的风控,中来股份表示将加强对委托理财项目的审核力度,严控投资风险;财务部门将加强对已购买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跟踪及投资安全状况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